好多女性意外懷孕後,第一時間會諗起藥物流產,覺得方便又私隱。但係「懷孕14天」呢個時間點,到底適唔適合做藥物流產?呢度要釐清一個好重要嘅概念:醫學上計算懷孕週數,係由最後一次月經嘅第一日開始計,唔係由受精日計。所以,如果話「懷孕14天」,其實相當於月經週期第28日左右,亦即係受精卵啱啱喺子宮著床,甚至仲未完全著床穩定。呢個時候,用超聲波係完全睇唔到孕囊嘅,更加無法確認係咪喺子宮內懷孕。
藥物流產嘅基本條件,係懷孕必須喺49日(7週)之內,而且一定要經超聲波確認係宮內孕,見到孕囊直徑符合標準。懷孕14天根本未達到可以檢查嘅階段,所以絕對唔可以做藥物流產。如果強行用藥,一來會因為太早而導致藥物流產失敗,二來萬一係宮外孕,用藥會引發大出血,危及生命。因此,任何藥物流產都必須先到正規婦科做檢查,確認懷孕週數同位置。

另外,藥物流產唔係食幾粒藥咁簡單。佢分兩步:第一步口服米非司酮,阻斷孕激素,令胚胎停止發育;第二步口服米索前列醇,刺激子宮收縮排出胚胎。整個過程需要喺醫生監護下進行,用藥後要觀察出血情況,並喺一週後返醫院複查超聲波,確認有無完全排清。如果排唔清,就要做手術清宮,否則會引起持續出血或感染。
有啲人會問:「咁我驗孕棒顯示陽性,係咪就可以去藥房買藥?」呢個係非常危險嘅想法。驗孕棒只係檢測HCG激素,唔可以判斷懷孕位置同週數。而且,藥物流產有嚴格嘅禁忌症,例如心臟病、高血壓、肝腎功能異常、長期服用類固醇等,都唔適合用藥。所以,一定要由婦科醫生評估。
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專家提醒,意外懷孕後,無論係計劃藥物流產定人工流產,第一步都係盡快去醫院做B超檢查,確認懷孕週數同位置。如果懷孕日數太短,醫生會建議等一週後再覆查,確保安全。藥物流產雖然創傷細,但並唔係人人都適合,更唔可以自己亂用藥。
總括來講,懷孕14天絕對唔能夠做藥物流產,必須等到懷孕5週以上(約35天),經B超見到孕囊,先至可以考慮。婦科問題千祈唔好拖,及早就醫係最穩陣嘅做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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