懷孕初期,尤其係懷孕一個月左右,有唔少女性會考慮藥物流產(俗稱「食藥落仔」)。咁究竟懷孕一個月可唔可以用藥物進行藥物流產呢?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醫生表示,藥物流產的確適用於早期妊娠,但必須喺醫生指導下進行,唔可以自行用藥。
藥物流產通常適用於懷孕49日(約7週)以內嘅妊娠,而懷孕一個月(約4週)正喺適合範疇之內。呢種方法主要通過服用兩種藥物(米非司酮同米索前列醇)嚟終止妊娠,先阻止胚胎發育,再促使子宮收縮排出胚胎。相比手術流產,藥物流產創傷較小,但並唔代表完全無風險。
藥物流產有幾個需要注意嘅地方:
1. 必須先做檢查:喺用藥前,醫生會安排超聲波檢查,確認係宮內孕(胚胎喺子宮內)及妊娠週數,排除宮外孕等危險情況。
2. 藥物副作用:用藥後可能會有腹痛、出血、頭暈等反應,嚴重者甚至可能大出血,所以必須喺醫療監護下進行。
3. 成功率並非100%:約有5%-10%嘅情況下可能流產不全,需要進一步清宮手術處理。
深圳博愛曙光醫院婦科提醒,藥物流產唔係人人適合,如有嚴重貧血、心臟病、哮喘、長期服用類固醇等情況,可能唔適合採用呢種方式。因此,建議先到正規醫院進行專業評估,再決定最合適嘅終止妊娠方法。
除咗提供專業嘅婦科診療服務,深圳博愛曙光醫院亦設有港澳國際門診,為港澳同胞提供粵語陪診、免費車接等特色港式服務,讓患者喺就醫過程中更感便利同安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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